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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帮扶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 6类情况可申请

来源:    类别:时事热点    浏览量:...    更新日期:2015-12-14
导读: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对象及条件、帮扶补助的标准、帮扶资金的来源、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帮扶机制要求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对象及条件、帮扶补助的标准、帮扶资金的来源、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帮扶机制要求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帮扶哪些人 6种情况可申请

 

    离退休干部为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是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是为他们中的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雪中送炭、排忧解难。具体帮扶对象包括哪些?《意见》明确,“以离休干部(含易地安置)为主,兼顾退休干部”,有6种情况可申请困难救助。

 

    即身患重大疾病、长期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常年雇人照顾生活起居,造成特别困难的离休干部;因患恶性肿瘤、肾移植、尿毒症、白血病等严重疾病,就医用药受政策规定限制,个人自费部分费用过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休干部;与离休干部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智障、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靠其直接供养,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休干部;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变故,经济损失严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休干部;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有特殊困难,造成家庭生活特别艰难的,也可给予适当的关心和帮助;少数特殊困难的退休干部。

 

    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般为3000-5000元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离退休干部,我省各级老干部门根据当年各单位申报情况研究确定具体补助标准(一般为3000-5000元);对于符合上述多项帮扶条件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帮扶资金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级负担、分级管理、分级发放。每年由各级财政将帮扶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省级帮扶资金每年预算不低于200万元,主要用于省直单位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救助。

 

    怎么申请 每年10月份集中受理

 

    《意见》明确,帮扶资金的使用,由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本人或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离退休干部(配偶)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同级老干部门研究审批。

 

    对这些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提出的救助申请,各级老干部门原则上每年10月份集中受理,并对特殊困难帮扶对象的情况进行核实,逐人确定帮扶资金数额,然后把帮扶资金下拨到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发放到帮扶对象手中。

 

    其中,属于离退休干部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救助的,各级老干部门要及时受理、及时审批、及时发放,帮助离退休干部渡过难关。

 

    现起做什么 加大对空巢老人关照

 

    《意见》要求,各级老干部门要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台账,严格审批把关,不定期地对有关单位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享受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的离退休干部及其他对象,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其中,要注意加大对空巢、独居、失能等老同志的关心照顾,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给予精神上的慰藉。依托社区资源和志愿者服务队为特困离退休干部优先提供就近便捷的生活服务和照顾。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要在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的基础上,为帮扶对象提供亲情化、个性化服务,切实为离退休干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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